【发稿时间 :2012-04-25 14:18 阅读次数:】
江苏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确定将于5月11日举行。4月25日上午,江苏省物价局网站将详细公告参加此次听证会的听证人、参加人、修补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大家关心的听证方案也将在网站上公示。
省物价局工价处负责人介绍,阶梯电价共分为三档: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电价不提高,覆盖80%的居民家庭;第二档是正常用电,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电价适当提高5分钱左右;第三档是用电大户,比基本电价提高0.3元左右。这三个档次的电量分别怎么定,直接关系今后每户家庭的电费支出变化。
根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的统计,2011年度,江苏城镇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是每月171.266度。这也意味着江苏阶梯电价的第一档度数不可能比171度低,因为如果低于171度,那么80%家庭不受影响就无法实现。
对此,省物价局也表示,我省的听证方案将结合本身实情。不能亲临听证会现场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信件提出建议意见,也可以直接在网站上提出自己的看法。
此外,记者也了解到,对于目前仍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国家发改委对我省的居民用电平均提价水平进行调整。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将有10度-15度免费用电量。
阶梯电价听证会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召开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时间:2012年5月11日14:00时
二、地点:金陵滨江酒店(南京扬子江大道万景园路8号)
三、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消费者候补参加人、旁听人名单以及听证方案要点详见江苏省物价局网站(http://www.jswjj.gov.cn)。
特此公告。
江苏省物价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