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2-05-11 09:47 阅读次数:】
继年初重磅推出“科技九条”后,南京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意见》,南京将打造成全国大学生创业的首选城市。5月1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相关人士对《意见》进行了解读。其中推出的“创业七策”给在宁来宁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吃了一颗“定心丸”。
■希望涌现“FACEBOOK”
意见明确,到2015年末,南京力争扶持1万名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5万人就业。同时,建成大学生创业园(基地)20万平方米。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面积拓展到1万平方米以上;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在大学城附近,各建1个1万平米以上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每个科技创业特别社区中安排不少于5000平米的载体专门用于大学生创业。
据悉,“万千百十一”是南京未来4年的目标。即一万名大学生创业,1000个项目,100个公司,最后10个左右企业在“十二五”期间能发展壮大。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副总经理余波表示,下个月FACEBOOK要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希望南京能涌现出更多的FACEBOOK”。
■1、资金扶持
市人社局、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负责评估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每年遴选出200个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万—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其中,遴选出20个特别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资助资金50%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天使基金投资、50%由政府补助。
2、创业载体
鼓励以多种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经验收认定为“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的,根据建设规模和标准,分别给予30万—5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奖励补贴,重点创业园(基地)建设,由市、区财政予以重点扶持。
3、创业场地
对在宁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入驻创业园区的项目,可提供最高30平米、最长3年期限的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由大学生创业企业纳税属地区县(开发园区)负责。对无自有住房的在宁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优先安排公租房。
4、融资
在宁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的创业项目,经过评估具有可行性的,均可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最高可分别申请10万元、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财政给予全额贴息,非微利项目财政贴息50%。
青年大学生自主创办的企业,招用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员工总数30%以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商业贴息贷款,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最长期限两年。
5、税费减免
自主创业青年大学生,在宁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申办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中小企业的,免收企业设立注册登记费。青年大学生自主创办的商贸和服务型等企业实体(除限制行业外),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优惠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限制行业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6、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青年大学生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一年以上和带动2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奖励。初创企业3年内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给予最长3年期限的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创办劳务派遣企业不在本政策扶持范围,下同)。
7、创业培训
鼓励驻宁高校结合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成立大学生创业指导站,指导站建设符合市规定要求的,每个给予一次性5万-10万元经费补贴。开展青年创业培训实训,经具备创业培训资质且经过公开招标的社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在宁青年大学生,可按规定申报创业培训补贴。对到定点实训基地参加创业实训的南京市户籍大学毕业生,给予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补助。
■放宽扶持创业的群体
此前,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就透露说,南京要学习杭州,扶持万名大学生创业。
市人社局副局长江萍介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联合发文,在南京市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业工作上尚属首次。
《意见》中首次引入了“青年大学生”概念,将扶持大学生创业的群体由原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宽到“大专以上文化的大学生和海外留学人员”;由“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放宽到“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由“已毕业的大学生”放宽到“含在校大学生”;由“本市户籍的毕业大学生”放宽到在宁来宁创业的所有大学生,其政策惠及的对象大大放宽。符合条件的发放《青年大学生创业证》,青年大学生凭证办理各项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实兑现。